為促進廚余垃圾源頭減量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日聯合印發《關于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指導地方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工作。
根據《指導意見》,賓館、飯店等相關企業在食品加工、飲食服務、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廚余垃圾,按照“產生者付費”原則,建立健全計量收費機制。
《指導意見》稱,廚余垃圾無序收運處理易影響市容、污染水質、傳播疾病,還造成食品安全隱患,危害人體健康。全面建立健全廚余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及收費機制,有利于引導廚余垃圾源頭減量,制止餐飲浪費,促進糧食節約,也有利于保護環境,實現廚余垃圾應收盡收、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,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。
為此,《指導意見》提出以下三方面內容。
一是推行計量收費,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。
明確對黨政機關、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和賓館、飯店等相關企業在食品加工、飲食服務、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廚余垃圾(即非居民廚余垃圾),按照“產生者付費”原則,建立健全計量收費機制。鼓勵各地區建立非居民廚余垃圾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,合理確定定額和分檔,拉大價格級差,體現有獎有罰,充分發揮價格機制激勵約束作用,促進垃圾源頭減量。
二是完善配套政策。
加快理順非居民廚余垃圾收集、運輸、處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,逐步實現運營主體企業化和運營機制市場化。建立健全提高收運單位服務質量的激勵機制,通過合同管理、引入競爭等方式,倒逼垃圾收運服務單位提高服務質量。完善非居民廚余垃圾排放登記管理制度,建立垃圾排放臺賬,實行收集、運輸、處置聯單制度,逐步實現電子聯單信息化管理。
三是強化組織實施。
要求廚余垃圾收運監管體系基本完善的地區,盡快實現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,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,其他城市要盡快實現廚余垃圾收運監管全覆蓋,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收費機制改革。加大執法檢查力度,對拒繳欠繳垃圾處理費的非居民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處罰,嚴肅查處非法傾倒、運輸和消納,以及不落實排放登記制度、計量不規范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。
5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曾印發《關于“十四五”時期深化價格機制改革行動方案的通知》。文件指出,要推動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,合理制定調整收費標準;推行非居民餐廚垃圾計量收費;具備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農戶生活垃圾處理付費制度。
2017年,為促進生活垃圾源頭減量,杭州市也開展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計量和收費管理工作。值得一提的是,杭州市實行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實行超量加價收費,基準量內外實行不同收費標準。
未來的餐飲行業綠色餐飲將是大勢所趨,而光靠餐飲企業的自覺性是不夠的,必須要靠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約束,才能真正將廚余垃圾有序處理落實起來。另外,在制止餐飲浪費的背景之下,廚余垃圾計量收費,也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食物浪費,可謂是一舉兩得。